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4/02
刊登起迄日 114/04/01 ~ 114/04/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以約僱4等250薪點支薪(月薪33,750元)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
工作內容 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作業、服務熱忱及工作積極認真 3.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1、採掛號郵寄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民政課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並寫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截止日至114年4月1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收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人事室呂小姐收。 應備文件: 1、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項下列印)。(須親自簽名;恕不接受其他樣式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4、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本職務係短期約僱,僱用期間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於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7、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電話:工作內容電洽29686911 分機248 民政課程小姐。 其他問題電洽29686911 分機333 人事室呂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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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
114/03/10~11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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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1 ~ 114/04/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以約僱4等250薪點支薪(月薪33,750元)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作業、服務熱忱及工作積極認真 3.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1、採掛號郵寄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民政課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並寫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截止日至114年4月1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收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人事室呂小姐收。 應備文件: 1、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項下列印)。(須親自簽名;恕不接受其他樣式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4、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本職務係短期約僱,僱用期間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於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7、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電話:工作內容電洽29686911 分機248 民政課程小姐。 其他問題電洽29686911 分機333 人事室呂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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