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梓官國民中學
幹事
公告日 | 11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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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1 ~ 114/04/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立梓官國民中學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立梓官國民中學(高雄市梓官區梓信里中學路71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公文之收發、繕校、監印、登記。 (二)辦理檔案及資料管理等。 (三)主管會議、校務會議工作報告資料彙整。 (四)承辦勞健保加退保及核銷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必備)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五)具工作熱誠、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
聯絡方式 | 07-6172854分機51人事室黃主任(報名事宜)或分機31總務處黃主任(工作內容)。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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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1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梓官國民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公文之收發、繕校、監印、登記。 (二)辦理檔案及資料管理等。 (三)主管會議、校務會議工作報告資料彙整。 (四)承辦勞健保加退保及核銷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必備)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五)具工作熱誠、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聯絡方式
07-6172854分機51人事室黃主任(報名事宜)或分機31總務處黃主任(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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