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旅運管理系)
公告日 | 11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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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1 ~ 114/04/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
職稱 | 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旅運管理系)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 |
工作內容 | 叁、須檢附資料: 一、擬聘教師資料表、應徵教師對本校之認識與自我期許、應聘聲明與承諾書、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應徵師資基本資料名冊、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及同意書(請至本校網站/行政單位/人事室/表格下載/任免遷調下載http://psla.nkuht.edu.tw/p/412-1015-280.php?Lang=zh-tw)。 二、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採認,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當地國政府權責單位查證並附中文譯本,請自行檢具歷年成績證明、其他畢業學校規定之相關學歷佐證文件、入出國紀錄〈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等,至畢業學校已列入參考名冊者,得以查驗代替查證;檢附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歷應聘者,另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教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四、經歷、專長、證照、業界實務工作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本國經歷須併附勞保記錄;國外文件均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本校觀光學院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路徑:請至本校網站/學術單位/觀光學院/學院法規/觀光學院新聘專任(案)教師資格審查要點)https://tourism.nkuht.edu.tw/p/405-1021-24427,c1349.php?Lang=zh-tw 六、「遊程規劃與設計」、「旅行業經營與管理」、「觀光學」、「領隊導遊實務」、「觀光資源」、「國內旅遊經營管理」、「旅遊創業管理」,以上七門本系專業課程,請從中優先擇三門課程提供中文與英文授課大綱(包括科目大要及18週教學進度表)。 七、符合必備條件及參考條件之證明文件。 八、其他自行提供之相關有利證明資料。 肆、工作內容:擔任教學、研究、服務及輔導等(指導學生學習、研究、批改學生作業及考卷、考核學生操行及其他教學、行政服務工作);負有義務參與校內發展訓練活動並配合學校行政工作推動之需要,經首長視需要指派兼辦行政任務三年;另配合教育部雙語國家政策及本校中長程計畫推動雙語大學之需要,於受聘當學期應參與本校舉辦之全英語授課培訓講座及證照課程(EMI),並鼓勵隔學期開授全英語授課之專業課程。 |
資格條件 | 壹、師資名額及擬聘任日期: 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師資計1名,專案師資初聘聘期1年,預計自114年8月1日後,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貳、積極資格條件及消極資格條件: 積極資格 (一)應必備條件: 1.應聘助理教授以上者,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至18條資格之一,且獲有國內外大學觀光、旅遊或管理相關領域之學歷證明,專案教師應符合技職教育法第25條「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之資格。 2.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採認,應符合「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第4條。 (二)參考條件: 1. 擅長任教「遊程規劃與設計」、「旅行業經營與管理」、「觀光學」、「領隊導遊實務」、「觀光資源」、「國內旅遊經營管理」、「旅遊創業管理」等旅運管理相關專業課程。 2.具旅行業相關領域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及相關專業證照尤佳。 3.近五年曾主持或參與國科會或其他公、私立機構專題研究計畫者尤佳。 4.具備全英語授課能力尤佳。 二、消極資格(未符合者依法應限制進用,請自行揭露,續由本校查核) (一)非本校校長及擬聘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教師法第14條不得聘任之情形。 |
聯絡方式 | 伍、收件截止日及投遞方式: 收件截止日:114年4月15日止(以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準)。 履歷投遞方式: 請將相關報名、證明文件及應檢附資料,以電子PDF檔寄送至本校人事室信箱([email protected]),副本寄送聘任單位助理信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旅運管理系專案教師」。 擬聘教師資料表、應聘聲明與承諾書、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及同意書等文件仍應親簽後以電子PDF檔呈現;應徵師資基本資料名冊請提供word檔或odt檔供聘任單位編輯。 「應必備條件佐證資料」及「須檢附資料」請合併為一個檔案並盡可能提供目錄並標示頁碼(如以多檔案呈現請於檔名標示清楚);非屬應繳交資料之補充資料,請於另一個檔案呈現。應聘履歷資料請以一封信件寄送,如一封信無法夾帶所有附件,可上傳雲端並提供下載網址,以避免寄送多封郵件導致漏信問題。 履歷投遞問題:請聯繫人事室秘書,聯絡電話:(07)8060505轉11101。 課程相關問題:請聯繫本校聘任單位旅運管理系助理,聯絡電話:(07)8060505轉分機21201。 陸、甄試結果公布及其他注意事項: 甄試結果預計於 114 年 7 月 31 日起,聘任單位以電子信件或電話、簡訊擇一告知。正式聘任與否,仍以外審成績及校級教評會決議為準。 備註: 本校師資甄試作業包含試教(含外語授課)、面談、教學研究理念發表等,邀請校內各級教評會委員參與,並以錄影錄音作為評審參據。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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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1 ~ 114/04/15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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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職稱
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旅運管理系)
職系
無
職等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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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叁、須檢附資料: 一、擬聘教師資料表、應徵教師對本校之認識與自我期許、應聘聲明與承諾書、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應徵師資基本資料名冊、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及同意書(請至本校網站/行政單位/人事室/表格下載/任免遷調下載http://psla.nkuht.edu.tw/p/412-1015-280.php?Lang=zh-tw)。 二、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採認,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當地國政府權責單位查證並附中文譯本,請自行檢具歷年成績證明、其他畢業學校規定之相關學歷佐證文件、入出國紀錄〈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等,至畢業學校已列入參考名冊者,得以查驗代替查證;檢附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歷應聘者,另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教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四、經歷、專長、證照、業界實務工作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本國經歷須併附勞保記錄;國外文件均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本校觀光學院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路徑:請至本校網站/學術單位/觀光學院/學院法規/觀光學院新聘專任(案)教師資格審查要點)https://tourism.nkuht.edu.tw/p/405-1021-24427,c1349.php?Lang=zh-tw 六、「遊程規劃與設計」、「旅行業經營與管理」、「觀光學」、「領隊導遊實務」、「觀光資源」、「國內旅遊經營管理」、「旅遊創業管理」,以上七門本系專業課程,請從中優先擇三門課程提供中文與英文授課大綱(包括科目大要及18週教學進度表)。 七、符合必備條件及參考條件之證明文件。 八、其他自行提供之相關有利證明資料。 肆、工作內容:擔任教學、研究、服務及輔導等(指導學生學習、研究、批改學生作業及考卷、考核學生操行及其他教學、行政服務工作);負有義務參與校內發展訓練活動並配合學校行政工作推動之需要,經首長視需要指派兼辦行政任務三年;另配合教育部雙語國家政策及本校中長程計畫推動雙語大學之需要,於受聘當學期應參與本校舉辦之全英語授課培訓講座及證照課程(EMI),並鼓勵隔學期開授全英語授課之專業課程。
資格條件
壹、師資名額及擬聘任日期: 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師資計1名,專案師資初聘聘期1年,預計自114年8月1日後,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貳、積極資格條件及消極資格條件: 積極資格 (一)應必備條件: 1.應聘助理教授以上者,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至18條資格之一,且獲有國內外大學觀光、旅遊或管理相關領域之學歷證明,專案教師應符合技職教育法第25條「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之資格。 2.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採認,應符合「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第4條。 (二)參考條件: 1. 擅長任教「遊程規劃與設計」、「旅行業經營與管理」、「觀光學」、「領隊導遊實務」、「觀光資源」、「國內旅遊經營管理」、「旅遊創業管理」等旅運管理相關專業課程。 2.具旅行業相關領域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及相關專業證照尤佳。 3.近五年曾主持或參與國科會或其他公、私立機構專題研究計畫者尤佳。 4.具備全英語授課能力尤佳。 二、消極資格(未符合者依法應限制進用,請自行揭露,續由本校查核) (一)非本校校長及擬聘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教師法第14條不得聘任之情形。
聯絡方式
伍、收件截止日及投遞方式: 收件截止日:114年4月15日止(以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準)。 履歷投遞方式: 請將相關報名、證明文件及應檢附資料,以電子PDF檔寄送至本校人事室信箱([email protected]),副本寄送聘任單位助理信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旅運管理系專案教師」。 擬聘教師資料表、應聘聲明與承諾書、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及同意書等文件仍應親簽後以電子PDF檔呈現;應徵師資基本資料名冊請提供word檔或odt檔供聘任單位編輯。 「應必備條件佐證資料」及「須檢附資料」請合併為一個檔案並盡可能提供目錄並標示頁碼(如以多檔案呈現請於檔名標示清楚);非屬應繳交資料之補充資料,請於另一個檔案呈現。應聘履歷資料請以一封信件寄送,如一封信無法夾帶所有附件,可上傳雲端並提供下載網址,以避免寄送多封郵件導致漏信問題。 履歷投遞問題:請聯繫人事室秘書,聯絡電話:(07)8060505轉11101。 課程相關問題:請聯繫本校聘任單位旅運管理系助理,聯絡電話:(07)8060505轉分機21201。 陸、甄試結果公布及其他注意事項: 甄試結果預計於 114 年 7 月 31 日起,聘任單位以電子信件或電話、簡訊擇一告知。正式聘任與否,仍以外審成績及校級教評會決議為準。 備註: 本校師資甄試作業包含試教(含外語授課)、面談、教學研究理念發表等,邀請校內各級教評會委員參與,並以錄影錄音作為評審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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