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4/0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01 ~ 114/04/0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人事行政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人事室: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之2號 |
| 工作內容 | (一)各項會報及指裁示等綜合事項彙整。 (二)出國案件管制。 (三)因公涉訟輔助案審查。 (四)因公傷殘慰問。 (五)文職人員儘後召集作業。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人事相關經驗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檢附資料: 個人履歷表(需含基本資料、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簡要自述等並簽名)、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與擬任工作有關之經歷佐證資料等。 【個人履歷表格式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首頁之事求人/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下載】 (二)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上傳前開佐證資料;擬採紙本方式報名者,請於114年4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前開佐證資料逕寄本分署人事室陳小姐收(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之2號、電話:02-2239-0026分機363705),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人員」,並提供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三)備註: 1、本職缺屬人事室科員提報考試需求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到職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預計自114年4月2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月酬薪點: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7,800元)。 3、本次甄選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條件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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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1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各項會報及指裁示等綜合事項彙整。 (二)出國案件管制。 (三)因公涉訟輔助案審查。 (四)因公傷殘慰問。 (五)文職人員儘後召集作業。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人事相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檢附資料: 個人履歷表(需含基本資料、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簡要自述等並簽名)、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與擬任工作有關之經歷佐證資料等。 【個人履歷表格式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首頁之事求人/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下載】 (二)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上傳前開佐證資料;擬採紙本方式報名者,請於114年4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前開佐證資料逕寄本分署人事室陳小姐收(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之2號、電話:02-2239-0026分機363705),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人員」,並提供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三)備註: 1、本職缺屬人事室科員提報考試需求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到職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預計自114年4月2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月酬薪點: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7,800元)。 3、本次甄選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條件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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