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仁愛國民小學
約僱幹事

公告日 114/04/02
刊登起迄日 114/04/01 ~ 114/04/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國民小學
職稱 約僱幹事
職系
職等 約僱280薪點(月支報酬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60號
工作內容 (一)零用金出納保管及編製相關報表(含現金結存表)。 (二)代收代辦費用之收支保管及編製相關報表。 (三)辦理廠商付款事宜。 (四)編製使用收入憑證月報表。 (五)學校午餐收費訂購及編製相關報表。 (六)辦理學生繳費四聯單製發、複驗、對帳及編製相關報表。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限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四)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五)具電腦軟體處理(word、excel、各式作業系統等),品性端正、無不良嗜好、工作認真、且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一)電子郵件報名: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10日止,請將「繳驗表件」按照順序掃描成一份pdf檔案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為:「應徵總務處約僱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二)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找尋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上傳相關證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通訊報名:以限時掛號於報名期限內寄達或逕送本校人事室(以本校警衛室及人事室收件時間為準據,非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幹事」。 (四)繳驗表件: 1.甄選報名表一份(請下載附件),照片一張自行貼於報名表上。 2.簡歷自傳(請下載附件,以12號字繕打,以1頁為限)。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內外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學校,外國學歷並須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 4.國民身分證。 5.身心障礙手冊。 6.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五)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所附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報名或甄選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02-27095010分機102人事室,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02-27095010分機401總務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1 ~ 114/04/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國民小學

職稱

約僱幹事

職系

職等

約僱280薪點(月支報酬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零用金出納保管及編製相關報表(含現金結存表)。 (二)代收代辦費用之收支保管及編製相關報表。 (三)辦理廠商付款事宜。 (四)編製使用收入憑證月報表。 (五)學校午餐收費訂購及編製相關報表。 (六)辦理學生繳費四聯單製發、複驗、對帳及編製相關報表。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限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四)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五)具電腦軟體處理(word、excel、各式作業系統等),品性端正、無不良嗜好、工作認真、且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一)電子郵件報名: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10日止,請將「繳驗表件」按照順序掃描成一份pdf檔案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為:「應徵總務處約僱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二)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找尋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上傳相關證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通訊報名:以限時掛號於報名期限內寄達或逕送本校人事室(以本校警衛室及人事室收件時間為準據,非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幹事」。 (四)繳驗表件: 1.甄選報名表一份(請下載附件),照片一張自行貼於報名表上。 2.簡歷自傳(請下載附件,以12號字繕打,以1頁為限)。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內外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學校,外國學歷並須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 4.國民身分證。 5.身心障礙手冊。 6.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五)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所附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報名或甄選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02-27095010分機102人事室,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02-27095010分機401總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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