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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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1 ~ 114/04/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6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傳賢樓4樓(基金管理局資訊室) |
工作內容 | 1. 辦理機房設備、網路通訊及資通安全維運管理等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 主修資訊相關科系或具資安相關證照者尤佳。 3. 具資通訊設備、資通訊安全管理經驗或有興趣者。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或兼職之情事,另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
聯絡方式 | 1.請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註明聯絡電話及地址,請附照片並於末頁簽名)、學歷證件影本、另可提供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內容及起迄時間)或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於114年4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16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傳賢樓4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資訊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人員)。聯絡電話:(02)82367410陳先生。 2.資歷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甄試面談,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證件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4.本職務月支報酬參照「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7,800元。 5.本次徵才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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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1 ~ 114/04/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職稱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6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機房設備、網路通訊及資通安全維運管理等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 主修資訊相關科系或具資安相關證照者尤佳。 3. 具資通訊設備、資通訊安全管理經驗或有興趣者。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或兼職之情事,另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聯絡方式
1.請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註明聯絡電話及地址,請附照片並於末頁簽名)、學歷證件影本、另可提供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內容及起迄時間)或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於114年4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16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傳賢樓4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資訊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人員)。聯絡電話:(02)82367410陳先生。 2.資歷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甄試面談,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證件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4.本職務月支報酬參照「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7,800元。 5.本次徵才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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