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暫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4/0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02 ~ 114/04/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
職稱 | 暫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228003)新北市貢寮區貢寮里長泰路20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轄內公共工程規劃設計、督工、管理及採購等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土木、水利、建築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或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水利、建築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 須熟諳電腦文書操作技能。 3、 具備行政文書、熱心、細心、負責、服務態度及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4、 具汽、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 受理期限及方式:114年04月10日前採通訊報名(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請彌封後於右上角註明「應徵工務課暫僱人員」字樣)或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點選下方「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逾期恕不受理。 二、 應備證件表件: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末頁請簽名)。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核對身分使用)。4.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2-4影本即可)。 三、 僱用期間:進用期間自114年通知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當僱用原因消失,當事人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 工作報酬:每月為新台幣37,800元。 五、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六、 寄送地址: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新北市貢寮區公所秘書室收)。聯絡電話:(02)24941601分機808,黃小姐(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4941601分機503連先生)。 七、 報名表下載:本所網站/公所簡介/課室服務業務/◎◎其他類◎◎/◎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08)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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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2 ~ 114/04/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轄內公共工程規劃設計、督工、管理及採購等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土木、水利、建築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或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水利、建築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 須熟諳電腦文書操作技能。 3、 具備行政文書、熱心、細心、負責、服務態度及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4、 具汽、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受理期限及方式:114年04月10日前採通訊報名(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請彌封後於右上角註明「應徵工務課暫僱人員」字樣)或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點選下方「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逾期恕不受理。 二、 應備證件表件: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末頁請簽名)。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核對身分使用)。4.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2-4影本即可)。 三、 僱用期間:進用期間自114年通知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當僱用原因消失,當事人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 工作報酬:每月為新台幣37,800元。 五、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六、 寄送地址: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新北市貢寮區公所秘書室收)。聯絡電話:(02)24941601分機808,黃小姐(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4941601分機503連先生)。 七、 報名表下載:本所網站/公所簡介/課室服務業務/◎◎其他類◎◎/◎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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