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4/04/0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02 ~ 114/04/1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無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地址: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2段301號) |
| 工作內容 | 辦理五六類健保業務、0-2歲、2-5歲育兒津貼業務、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金婚鑽石婚暨白金婚表揚、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及交通補助、課內預算控管及其他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經驗尤佳。 (三)男女不拘。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11日前將臺中市大雅區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請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經歷資料〈無則免附〉影本等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大雅區公所社會課辦理報名(地址: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2段301號;聯絡電話:04-25663316#232),報名文件請用A4紙張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二)本項報名人員符合資格者係採書面審查及評選方式為原則,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且評核尚須辦理面談者,將另擇優通知面談,若資格不符或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37,800元。(另需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提撥自付部分)。 (六)僱用期間:本案係約僱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缺,自報到日起至僱用期滿(114年12月31日止)或約僱人員回職復薪時即無條件解僱。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約僱人員
114/02/12~114/02/18
|
公告日期
114/04/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2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辦理五六類健保業務、0-2歲、2-5歲育兒津貼業務、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金婚鑽石婚暨白金婚表揚、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及交通補助、課內預算控管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經驗尤佳。 (三)男女不拘。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11日前將臺中市大雅區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請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經歷資料〈無則免附〉影本等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大雅區公所社會課辦理報名(地址: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2段301號;聯絡電話:04-25663316#232),報名文件請用A4紙張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二)本項報名人員符合資格者係採書面審查及評選方式為原則,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且評核尚須辦理面談者,將另擇優通知面談,若資格不符或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37,800元。(另需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提撥自付部分)。 (六)僱用期間:本案係約僱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缺,自報到日起至僱用期滿(114年12月31日止)或約僱人員回職復薪時即無條件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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