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
戶籍員
公告日 | 11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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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2 ~ 114/04/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戶籍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7樓(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 |
工作內容 | (一)綜合受理櫃檯各項戶籍登記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各類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五)具戶政相關經驗尤佳。 (六)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高度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需求輪(值)班;如執行專案業務需要,例假日亦須配合加班。 |
聯絡方式 |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上傳下列證明文件(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1.現職派令 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等,如無免附)。 (三)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人:周小姐,電話:02-23948838分機216。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4/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2 ~ 114/04/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綜合受理櫃檯各項戶籍登記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各類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五)具戶政相關經驗尤佳。 (六)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高度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需求輪(值)班;如執行專案業務需要,例假日亦須配合加班。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上傳下列證明文件(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1.現職派令 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等,如無免附)。 (三)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人:周小姐,電話:02-23948838分機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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