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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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2 ~ 114/04/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月薪37,800元)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役政災防課(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災防、役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作業、服務熱忱及工作積極認真。 3.具公務經驗、機車駕照及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尤佳。 4.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 |
聯絡方式 | 聯絡方式: 1、採掛號郵寄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役政災防課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並寫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截止日至114年4月13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足額郵信封俾利郵寄。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收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人事室呂小姐收。 應備文件: 1、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項下列印。」(須親自簽名;恕不接受其他樣式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4、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本職務僱用期間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於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7、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電話:工作內容電洽29686911 分機221 役政災防課洪小姐。 其他問題電洽29686911 分機333 人事室呂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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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2 ~ 114/04/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月薪37,800元)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災防、役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作業、服務熱忱及工作積極認真。 3.具公務經驗、機車駕照及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尤佳。 4.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1、採掛號郵寄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役政災防課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並寫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截止日至114年4月13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足額郵信封俾利郵寄。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收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人事室呂小姐收。 應備文件: 1、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項下列印。」(須親自簽名;恕不接受其他樣式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4、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本職務僱用期間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於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7、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電話:工作內容電洽29686911 分機221 役政災防課洪小姐。 其他問題電洽29686911 分機333 人事室呂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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