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
約僱課員
公告日 | 11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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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2 ~ 114/04/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僱課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薪資新台幣37,800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公告辦理) |
縣市 | 新竹縣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105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土地登記案件相關業務。 2.辦理地政類相關公文。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應徵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簡要自傳及照片),並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退伍令或具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點選【確定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亦不受理郵寄報名。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被代理人申請回職復薪前1日止,於約僱期間屆滿或約僱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本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書面初審,擇優通知甄(面)試,若未獲通知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甄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候用⼈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聯絡人:曾小姐,電話:03-5903588分機32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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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2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課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薪資新台幣37,800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公告辦理)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土地登記案件相關業務。 2.辦理地政類相關公文。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應徵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簡要自傳及照片),並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退伍令或具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點選【確定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亦不受理郵寄報名。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被代理人申請回職復薪前1日止,於約僱期間屆滿或約僱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本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書面初審,擇優通知甄(面)試,若未獲通知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甄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候用⼈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聯絡人:曾小姐,電話:03-5903588分機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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