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暫僱人員

公告日 114/04/03
刊登起迄日 114/04/02 ~ 114/04/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職等 暫僱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9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市府第二行政大樓大事紀資料編輯、蒐集及彙整業務。 二、辦理市府第二行政大樓相關行政規則之修訂及資料彙整業務。 三、協助市府第二行政大樓相關會議及聯繫等文書工作。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熱忱、耐心、溝通協調能力,且能配合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加班者。
聯絡方式 一、本案職缺係工程管理費用人,預計進用至114年12月31日或經費用罄時,予以解僱;115年則視經費情形續僱。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自付額部分)。 二、報名方式:限以電子郵件報名,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參加行管科暫僱人員甄試」字樣,另於信件中加註「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三、報名應寄送下列電子檔案,相關電子檔案並寄送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唐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190): (一)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逐項填寫,檔案下載路徑:新北市政府人事處首頁(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四)其他證明文件。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 五、本次徵才得列備取人員至多2人,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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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2 ~ 114/04/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職等

暫僱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市府第二行政大樓大事紀資料編輯、蒐集及彙整業務。 二、辦理市府第二行政大樓相關行政規則之修訂及資料彙整業務。 三、協助市府第二行政大樓相關會議及聯繫等文書工作。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熱忱、耐心、溝通協調能力,且能配合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加班者。

聯絡方式

一、本案職缺係工程管理費用人,預計進用至114年12月31日或經費用罄時,予以解僱;115年則視經費情形續僱。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自付額部分)。 二、報名方式:限以電子郵件報名,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參加行管科暫僱人員甄試」字樣,另於信件中加註「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三、報名應寄送下列電子檔案,相關電子檔案並寄送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唐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190): (一)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逐項填寫,檔案下載路徑:新北市政府人事處首頁(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四)其他證明文件。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 五、本次徵才得列備取人員至多2人,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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