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辦事員
公告日 | 114/04/03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02 ~ 114/04/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9樓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機要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並具有電腦操作知能及熟悉Office系統操作能力者。 二、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等不得任用之情形。 四、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熱忱、耐心、溝通協調能力,且能配合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加班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4年5月初出缺。 二、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無誤(應含自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請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等。未完整上傳上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另如具專業證照者請併同上傳。 四、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五、本次徵才得擇優備取至多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人:秘書處人事室唐小姐(02-29603456轉分機219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科員
113/11/20~1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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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2 ~ 114/04/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機要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並具有電腦操作知能及熟悉Office系統操作能力者。 二、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等不得任用之情形。 四、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熱忱、耐心、溝通協調能力,且能配合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加班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4年5月初出缺。 二、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無誤(應含自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請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等。未完整上傳上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另如具專業證照者請併同上傳。 四、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五、本次徵才得擇優備取至多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人:秘書處人事室唐小姐(02-29603456轉分機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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