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3/11/19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18 ~ 113/11/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大學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立大學秘書室。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博愛校區) |
工作內容 | 1.召開行政會議及主管會議。 2.內部稽核、校務基金稽核業務。 3.協助英文書信及文件。 4.秘書室專案或計畫行政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依據:臺北市立大學對外公開甄選約用人員作業要點暨相關規定辦理。 甄選名額:約用人員1名。 性別:不拘。 聘用期間:自通知日起聘至113年12月31日止,期滿後將視考核結果,做為是否續聘之依據;新進之約用人員應先予以試用,試用期以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得正式續聘約用。 薪資待遇:碩士畢業每月40,905元(含勞、健保及勞退);學士畢業每月35,775元(含勞、健保及勞退)。 報名資格:須具備下列資格者: 1.大學以上畢業,具良好英文溝通能力。 2.熟悉文書軟體運用,有財會背景尤佳。 3.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善於溝通及需配合業務加班。 繳交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恕不退還)。 (一)甄選報名表1份,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自本校網站下載) (二)身分證(男性請另附退伍令)。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四)專業證照(不限)。 (五)履歷表1份(格式請依銓敘部網站登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書寫)。 (六)3個月內申請之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 (一)郵寄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前郵寄下列第九點資料〈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二)收件資訊:臺北市立大學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約用人員〉 (三)收件地址:100234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 (四)本簡章所附報名表(含簡介表)並請同時以電子郵件寄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五)本案聯絡人:秘書室徐秘書,電話02-23113040轉1013。 甄選方式:含初審(資格審查)及複審(1.筆試2.面試) (一)初審:應考人資格及經歷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複試時間,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將逕予銷毀。 (二)複審:筆試及面試(擇期通知) 1.筆試:電腦實作文書處理,筆試時間約60分鐘。 2.面試:含英文自我介紹、專業知能與經驗、工作理念及溝通表達能力等,面試時間每人5-10分鐘。 成績計算:筆試40%;面試60%。 錄取公告: (一)錄取時間:複試結束並經奉核後,公告於本校首頁(https://www.utaipei.edu.tw)。 (二)正取1名,備取1~2名。惟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備取期間自甄選公告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本校將與錄取人員協調到職日期,錄取人員依期限報到者,始生進用效力。 附則: (一)報考人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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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8 ~ 113/11/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大學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召開行政會議及主管會議。 2.內部稽核、校務基金稽核業務。 3.協助英文書信及文件。 4.秘書室專案或計畫行政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依據:臺北市立大學對外公開甄選約用人員作業要點暨相關規定辦理。 甄選名額:約用人員1名。 性別:不拘。 聘用期間:自通知日起聘至113年12月31日止,期滿後將視考核結果,做為是否續聘之依據;新進之約用人員應先予以試用,試用期以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得正式續聘約用。 薪資待遇:碩士畢業每月40,905元(含勞、健保及勞退);學士畢業每月35,775元(含勞、健保及勞退)。 報名資格:須具備下列資格者: 1.大學以上畢業,具良好英文溝通能力。 2.熟悉文書軟體運用,有財會背景尤佳。 3.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善於溝通及需配合業務加班。 繳交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恕不退還)。 (一)甄選報名表1份,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自本校網站下載) (二)身分證(男性請另附退伍令)。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四)專業證照(不限)。 (五)履歷表1份(格式請依銓敘部網站登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書寫)。 (六)3個月內申請之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郵寄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前郵寄下列第九點資料〈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二)收件資訊:臺北市立大學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約用人員〉 (三)收件地址:100234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 (四)本簡章所附報名表(含簡介表)並請同時以電子郵件寄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五)本案聯絡人:秘書室徐秘書,電話02-23113040轉1013。 甄選方式:含初審(資格審查)及複審(1.筆試2.面試) (一)初審:應考人資格及經歷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複試時間,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將逕予銷毀。 (二)複審:筆試及面試(擇期通知) 1.筆試:電腦實作文書處理,筆試時間約60分鐘。 2.面試:含英文自我介紹、專業知能與經驗、工作理念及溝通表達能力等,面試時間每人5-10分鐘。 成績計算:筆試40%;面試60%。 錄取公告: (一)錄取時間:複試結束並經奉核後,公告於本校首頁(https://www.utaipei.edu.tw)。 (二)正取1名,備取1~2名。惟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備取期間自甄選公告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本校將與錄取人員協調到職日期,錄取人員依期限報到者,始生進用效力。 附則: (一)報考人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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