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約僱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員)
公告日 | 114/04/03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02 ~ 114/04/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
職稱 | 約僱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
工作內容 | (一) 每日填寫並核對遲到缺曠課單,告知導師來電請假學生名單。 (二)進校務行政登錄缺曠、學生請假、改過銷過、學生獎懲等。 (三)每週公佈秩序整潔比賽評分並協請訓育組頒獎。 (四)失物招領物品管理。 (五)支援生教組所辦各項活動。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 或1年以上經驗者。 (四)需具備Word 、Excel、Internet能力,且品性端正、工作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
聯絡方式 | 人事室 徐小姐 02-25714211#61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4/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2 ~ 114/04/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每日填寫並核對遲到缺曠課單,告知導師來電請假學生名單。 (二)進校務行政登錄缺曠、學生請假、改過銷過、學生獎懲等。 (三)每週公佈秩序整潔比賽評分並協請訓育組頒獎。 (四)失物招領物品管理。 (五)支援生教組所辦各項活動。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 或1年以上經驗者。 (四)需具備Word 、Excel、Internet能力,且品性端正、工作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聯絡方式
人事室 徐小姐 02-25714211#611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