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書記
| 公告日 | 114/04/0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02 ~ 114/04/1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 |
| 工作內容 | (一) 分署園區監視器管理。 (二) 非消耗品(物品)管理。 (三) 文具用品開口契約。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未有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二)報名者請下載應徵表格,填寫完畢後請將word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人事室陳先生[email protected]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將先行資格審查,並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表格不合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若提供不實,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聯絡電話:(03)4855368轉2181陳先生,工作相關內容聯絡電話:(03)4855368轉2104林小姐。 (五)得視成績擇優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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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2 ~ 114/04/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分署園區監視器管理。 (二) 非消耗品(物品)管理。 (三) 文具用品開口契約。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未有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二)報名者請下載應徵表格,填寫完畢後請將word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人事室陳先生[email protected]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將先行資格審查,並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表格不合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若提供不實,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聯絡電話:(03)4855368轉2181陳先生,工作相關內容聯絡電話:(03)4855368轉2104林小姐。 (五)得視成績擇優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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