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區衛生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4/03
刊登起迄日 114/04/02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衛生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衛生所(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7號)
工作內容 1.醫療保健門診工作。 2.公共衛生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資格條件 1.公共衛生人員:高中(職)以上相關科系,具公共衛生或醫療保健工作經驗二年以上(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抗壓性強、學習能力佳及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者,並能配合衛生所業務調整及假日加班。 3.熟諳電腦操作,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Outlook)、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行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格式使用。【採雙面列印、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11日止(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38007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7號陳護理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6812134轉6321或6338(陳護理長或總務林小姐)。 三、月薪29,090元至42,161元,按「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各區衛生所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公共衛生人員起薪依進用起始日之學歷調整。 四、本職缺由本所就面試結果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114年12月31日止(年度開始須重新訂立約用契約書);約用期滿或約用原因消失,均無條件解雇。(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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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2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衛生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醫療保健門診工作。 2.公共衛生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資格條件

1.公共衛生人員:高中(職)以上相關科系,具公共衛生或醫療保健工作經驗二年以上(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抗壓性強、學習能力佳及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者,並能配合衛生所業務調整及假日加班。 3.熟諳電腦操作,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Outlook)、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行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格式使用。【採雙面列印、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11日止(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38007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7號陳護理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6812134轉6321或6338(陳護理長或總務林小姐)。 三、月薪29,090元至42,161元,按「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各區衛生所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公共衛生人員起薪依進用起始日之學歷調整。 四、本職缺由本所就面試結果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114年12月31日止(年度開始須重新訂立約用契約書);約用期滿或約用原因消失,均無條件解雇。(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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