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東分署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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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2 ~ 114/04/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東分署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臺東縣 |
工作地點 | 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一段665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農村發展各項計畫相關業務。 2.辦理水土保持各項計畫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水土保持、水利、土木、農業、文化、生態、景觀相關科系尤佳。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情事。 4.本職缺除正取3名外,列候補人員1至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方式,應徵者請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並完成開放本機關調閱履歷資料後,將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資料掃瞄檔上傳徵才系統或檢附相關資料於114年4月 11 日前郵寄95055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一段665號(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東分署人事室收)。 2.證明文件及佐證資料: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加蓋私章或簽名)各1份,依序排列以A4格式影印裝訂整齊,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3.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 4.截止日期:公告截止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5.聯絡電話(089)323057轉5700。 6.經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本分署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7.僱用期間:本職務係代理本分署提列114年高普考考試分發職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分配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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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2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東分署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農村發展各項計畫相關業務。 2.辦理水土保持各項計畫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水土保持、水利、土木、農業、文化、生態、景觀相關科系尤佳。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情事。 4.本職缺除正取3名外,列候補人員1至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方式,應徵者請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並完成開放本機關調閱履歷資料後,將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資料掃瞄檔上傳徵才系統或檢附相關資料於114年4月 11 日前郵寄95055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一段665號(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東分署人事室收)。 2.證明文件及佐證資料: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加蓋私章或簽名)各1份,依序排列以A4格式影印裝訂整齊,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3.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 4.截止日期:公告截止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5.聯絡電話(089)323057轉5700。 6.經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本分署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7.僱用期間:本職務係代理本分署提列114年高普考考試分發職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分配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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