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4/04/0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02 ~ 114/04/0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新台幣33,750元(約僱4等,薪點250)。 |
| 縣市 | 臺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南市新化區中正路588號(新化稽徵所)。 |
| 工作內容 | 1.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違章簡易(下授)案件審理。 2.營業稅罰鍰開徵、通報業務及罰鍰行政救濟案件管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將依錄取人員特質及內部職缺調整情形,適性分派工作。 |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財稅金融相關科系畢業,並以曾任稅務機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非財稅金融相關科系畢者須修習會計、統計、財稅、經濟、民法、財務管理等科目合計15學分以上,請檢附成績單審查。) 2.正取1名。(擇優備取數名,候用時間為6個 月) 3.僱用期間: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6月27日請假結束日止(代理本局新化稽徵所助理員請假期間業務,惟該員隨時得申請銷假回職復薪,屆時約僱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 4.月支報酬:新臺幣33,750元(約僱4等,薪點250)。 |
| 聯絡方式 | 1.請檢附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身分證正反面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4年4月8日前掛號郵寄,或於前開日期17:00前逕送本所收文室,郵戳或本所收文章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收件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服務管理股,請於信封袋註明「參加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約僱人員公開甄選」、收件地址:臺南市新化區中正路588號)。 2.經書面審核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另寄發面試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3.又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聯絡人:服務管理股黃小姐,電話:06-5978211分機405。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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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2 ~ 114/04/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新台幣33,750元(約僱4等,薪點250)。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1.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違章簡易(下授)案件審理。 2.營業稅罰鍰開徵、通報業務及罰鍰行政救濟案件管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將依錄取人員特質及內部職缺調整情形,適性分派工作。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財稅金融相關科系畢業,並以曾任稅務機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非財稅金融相關科系畢者須修習會計、統計、財稅、經濟、民法、財務管理等科目合計15學分以上,請檢附成績單審查。) 2.正取1名。(擇優備取數名,候用時間為6個 月) 3.僱用期間: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6月27日請假結束日止(代理本局新化稽徵所助理員請假期間業務,惟該員隨時得申請銷假回職復薪,屆時約僱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 4.月支報酬:新臺幣33,750元(約僱4等,薪點250)。
聯絡方式
1.請檢附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身分證正反面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4年4月8日前掛號郵寄,或於前開日期17:00前逕送本所收文室,郵戳或本所收文章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收件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服務管理股,請於信封袋註明「參加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約僱人員公開甄選」、收件地址:臺南市新化區中正路588號)。 2.經書面審核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另寄發面試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3.又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聯絡人:服務管理股黃小姐,電話:06-5978211分機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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