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公告日 | 114/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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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7 ~ 114/04/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 |
職稱 |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待遇:學士月薪3萬9,284元;碩士月薪4萬6,018元。 工作地點: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 (雲林縣斗六市南揚街60號)。 |
工作內容 | 1.專案負責執行家庭教育業務推展工作。 2.其他家庭教育中心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含)學歷畢業者。 (2)具備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者。 (3)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4)配合業務需要,假日及平日晚上需於縣內鄉鎮市辦理家庭教育推廣活動。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1.進用期間: 實際報到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職缺為教育部114年專案補助,進用期滿或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職,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2.報名方式: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統一格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須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全部加蓋與正本無誤及私章,逕於114年4月16日(星期三)前掛號(以郵戳為憑)郵寄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報名(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南揚街60號5樓),聯絡電話:(05)5346885蘇先生,信封請註明應徵家庭教育專業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3.甄選方式: 資歷審查合格者,將擇優數名通知面試,資歷審查不合格或未通知參加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 4.錄取名額: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正取1名;候補2名。 若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則依總成績順序遞補。 5.勞、健保及勞退等自付部分費用依相關規定辦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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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7 ~ 114/04/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
職稱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1.專案負責執行家庭教育業務推展工作。 2.其他家庭教育中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含)學歷畢業者。 (2)具備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者。 (3)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4)配合業務需要,假日及平日晚上需於縣內鄉鎮市辦理家庭教育推廣活動。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1.進用期間: 實際報到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職缺為教育部114年專案補助,進用期滿或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職,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2.報名方式: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統一格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須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全部加蓋與正本無誤及私章,逕於114年4月16日(星期三)前掛號(以郵戳為憑)郵寄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報名(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南揚街60號5樓),聯絡電話:(05)5346885蘇先生,信封請註明應徵家庭教育專業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3.甄選方式: 資歷審查合格者,將擇優數名通知面試,資歷審查不合格或未通知參加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 4.錄取名額: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正取1名;候補2名。 若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則依總成績順序遞補。 5.勞、健保及勞退等自付部分費用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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