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4/07
刊登起迄日 114/04/07 ~ 114/04/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華陰街32號地下2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歲入歲出預算審核、控帳、監驗及經費保留。 二、辦理帳務處理及相關表報、報告、決算編製。 三、辦理內部控制制度彙編修訂等作業。 四、辦理綜合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須檢附證明文件) 。 三、具備文書能力,熟諳電腦及Office等操作技巧。 具有下列資格者尤佳: 一、品行端正、工作態度佳、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誠及抗壓性能配合本隊加班工作者。 二、曾於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主計機構服務,具備使用公文系統及地方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簡稱CBA)經驗者(須檢附服務證明書)。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114年4月7日至114年4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或親自送達。 (三)報名時應繳下列資料,請依序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白天聯絡電話)。 2.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粘貼於履歷表。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郵寄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如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視同不合格。 (五)履歷表及附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請裝置於信封內,郵寄至「臺北市大同區華陰街32號地下2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會計室收」,並於信封左上方註明「報考114年會計室約僱人員(佐理員)」。 (六)報名人員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約談;於甄選完畢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甄選 (一)甄選時間及地點:另行個別通知。 (二)遴選方式 1.初審:採書面審核方式,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個別通知參加複審(初審資格不符,報名資料不予退件)。 2.複審:口試。 三、其他 (一)甄選結果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二)凡參加甄選錄取經通知未依規定前來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 (三)進用時,由本隊按規定訂立契約僱用,如有違反契約情形者,即予解僱。 (四)本公告未載明之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說明辦理。 四、聯絡人 (一)會計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5582929-1103(Email:[email protected]) (二)會計室林小姐,聯絡電話:02-25582929-1168(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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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7 ~ 114/04/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歲入歲出預算審核、控帳、監驗及經費保留。 二、辦理帳務處理及相關表報、報告、決算編製。 三、辦理內部控制制度彙編修訂等作業。 四、辦理綜合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須檢附證明文件) 。 三、具備文書能力,熟諳電腦及Office等操作技巧。 具有下列資格者尤佳: 一、品行端正、工作態度佳、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誠及抗壓性能配合本隊加班工作者。 二、曾於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主計機構服務,具備使用公文系統及地方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簡稱CBA)經驗者(須檢附服務證明書)。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114年4月7日至114年4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或親自送達。 (三)報名時應繳下列資料,請依序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白天聯絡電話)。 2.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粘貼於履歷表。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郵寄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如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視同不合格。 (五)履歷表及附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請裝置於信封內,郵寄至「臺北市大同區華陰街32號地下2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會計室收」,並於信封左上方註明「報考114年會計室約僱人員(佐理員)」。 (六)報名人員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約談;於甄選完畢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甄選 (一)甄選時間及地點:另行個別通知。 (二)遴選方式 1.初審:採書面審核方式,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個別通知參加複審(初審資格不符,報名資料不予退件)。 2.複審:口試。 三、其他 (一)甄選結果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二)凡參加甄選錄取經通知未依規定前來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 (三)進用時,由本隊按規定訂立契約僱用,如有違反契約情形者,即予解僱。 (四)本公告未載明之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說明辦理。 四、聯絡人 (一)會計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5582929-1103(Email:[email protected]) (二)會計室林小姐,聯絡電話:02-25582929-1168(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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