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陶瓷廠
技佐
公告日 | 114/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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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7 ~ 114/04/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金門縣陶瓷廠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金門縣 |
工作地點 | 金門縣陶瓷廠(金門縣金湖鎮漁村14號) |
工作內容 | (一)負責本廠電機等設備設施日常養護、修繕規劃與汰換改善工作。 (二)辦理本廠建築及其他土木工程營繕之委託技術服務及工程採購業務。 (三)辦理本廠環境景觀(含綠美化)維護改善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者。 (二)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陳先生(082)332856分機105、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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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7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陶瓷廠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負責本廠電機等設備設施日常養護、修繕規劃與汰換改善工作。 (二)辦理本廠建築及其他土木工程營繕之委託技術服務及工程採購業務。 (三)辦理本廠環境景觀(含綠美化)維護改善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者。 (二)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陳先生(082)332856分機105、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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