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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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7 ~ 114/04/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222號(統計資訊處) |
工作內容 | 1.電腦機房維運及管理。 2.資訊應用系統專案採購簽辦作業、規劃、設計、建置及履約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主修資訊相關領域尤佳。 2.具電腦實務經驗及資訊處理能力者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先寄至[email protected]),於114年4月15日前掛號郵寄本會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代理技士職缺)。 2.應檢附資料:(1)外補甄選報名表。(2)履歷表及自傳。(3)最高學歷證件影印本。(4)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影印本。(5)其他足供參考之資料、證照等相關文件影印本。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4.本職務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工作期間自核定僱用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列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職務代理人員至分配結果,分配之次日起第16日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5.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附件-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敘薪,薪點折合率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標準,核予月薪新臺幣37,800元。 6.通信報名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222號(統計資訊處) 7.聯絡人:許先生,電話:02-27571417。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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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7 ~ 114/04/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電腦機房維運及管理。 2.資訊應用系統專案採購簽辦作業、規劃、設計、建置及履約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主修資訊相關領域尤佳。 2.具電腦實務經驗及資訊處理能力者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先寄至[email protected]),於114年4月15日前掛號郵寄本會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代理技士職缺)。 2.應檢附資料:(1)外補甄選報名表。(2)履歷表及自傳。(3)最高學歷證件影印本。(4)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影印本。(5)其他足供參考之資料、證照等相關文件影印本。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4.本職務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工作期間自核定僱用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列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職務代理人員至分配結果,分配之次日起第16日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5.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附件-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敘薪,薪點折合率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標準,核予月薪新臺幣37,800元。 6.通信報名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222號(統計資訊處) 7.聯絡人:許先生,電話:02-2757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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