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
科員
| 公告日 | 114/04/0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07 ~ 114/04/1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海洋委員會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會計審計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高雄市 |
| 工作地點 | 80661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海洋委員會主計處) |
| 工作內容 | 1.共同辦理預算解凍報告彙整報送事宜等各項預算業務。 2.協辦本會單位概、預算彙編及立法院預算審議等相關預算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4.本職缺需支援海洋委員會主計處。 |
| 資格條件 | 1.高考三級或相當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合格實授任現職滿1年以上,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內部審核、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3.具預算、內部審核或會計、決算編審經驗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具預算工作實務經驗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主計室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科員職缺,在海洋委員會主計處辦事。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說明如下: (一)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 (二)務必將簡要自述,貼在「簡要自述」欄位,再按確認報名。 (三)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四)應徵者請將下列資料合併成PDF檔,於報名時上傳: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2.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 3.現職派令之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面談:經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若報名人數過多時,得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該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之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之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含5人)進行面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以內,列冊候用,期間為5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六、聯絡電話:07-3381810轉261822姚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科員
114/03/07~114/03/17
|
公告日期
114/04/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7 ~ 114/04/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海洋委員會
職稱
科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共同辦理預算解凍報告彙整報送事宜等各項預算業務。 2.協辦本會單位概、預算彙編及立法院預算審議等相關預算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4.本職缺需支援海洋委員會主計處。
資格條件
1.高考三級或相當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合格實授任現職滿1年以上,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內部審核、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3.具預算、內部審核或會計、決算編審經驗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具預算工作實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主計室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科員職缺,在海洋委員會主計處辦事。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說明如下: (一)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 (二)務必將簡要自述,貼在「簡要自述」欄位,再按確認報名。 (三)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四)應徵者請將下列資料合併成PDF檔,於報名時上傳: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2.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 3.現職派令之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面談:經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若報名人數過多時,得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該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之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之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含5人)進行面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以內,列冊候用,期間為5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六、聯絡電話:07-3381810轉261822姚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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