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4/08
刊登起迄日 114/04/07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教務處課務組
工作內容 (一) 辦理課程編排與課程大綱等作業。 (二) 辦理教師授課時數與鐘點費。 (三) 辦理期中及期末課程教學意見調查。 (四) 共同教育中心及國際學院課務。 (五) 辦理課程評鑑委員會、校級課程委員會、學習成效委員會等課程相關委員會。 (六) 審核學士班學生抵免與採計。 (七) 辦理基礎學科相關業務。 (八)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具國內外學士學位(含以上)者。 (二) 個性主動積極負責、具有團隊合作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者。 (三) 電腦文書作業能力佳(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四) 具教務行政經驗及公文撰寫能力尤佳。 (五) 具英文基本聽說讀寫能力尤佳。 (六)其他事項: 1.起聘時間: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職務代理期間預計自114年7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止,聘期起始日以本校用人審核小組核定日為準,如遇代理原因消滅時則代理至原因消滅之日止。 2.待遇及福利:薪資比照本校校聘人員薪資規定辦理(35,232元起,依實際資歷及聘期核報),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方式 (一) 檢具文件: 1.身分證影本 2.校聘人員履歷表【請至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校聘人員→校聘人員履歷表】 3.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請於114年4月18日(週五)下午五時前將上述資料整併為一份PDF檔,e-mail寄至教務處課務組 [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姓名」。 (二)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歷不合、資料不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2-33662388#302,曾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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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7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課程編排與課程大綱等作業。 (二) 辦理教師授課時數與鐘點費。 (三) 辦理期中及期末課程教學意見調查。 (四) 共同教育中心及國際學院課務。 (五) 辦理課程評鑑委員會、校級課程委員會、學習成效委員會等課程相關委員會。 (六) 審核學士班學生抵免與採計。 (七) 辦理基礎學科相關業務。 (八)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具國內外學士學位(含以上)者。 (二) 個性主動積極負責、具有團隊合作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者。 (三) 電腦文書作業能力佳(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四) 具教務行政經驗及公文撰寫能力尤佳。 (五) 具英文基本聽說讀寫能力尤佳。 (六)其他事項: 1.起聘時間: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職務代理期間預計自114年7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止,聘期起始日以本校用人審核小組核定日為準,如遇代理原因消滅時則代理至原因消滅之日止。 2.待遇及福利:薪資比照本校校聘人員薪資規定辦理(35,232元起,依實際資歷及聘期核報),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方式

(一) 檢具文件: 1.身分證影本 2.校聘人員履歷表【請至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校聘人員→校聘人員履歷表】 3.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請於114年4月18日(週五)下午五時前將上述資料整併為一份PDF檔,e-mail寄至教務處課務組 [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姓名」。 (二)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歷不合、資料不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2-33662388#302,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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