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5等280薪點,37,800元)

公告日 114/04/08
刊登起迄日 114/04/07 ~ 114/04/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5等280薪點,37,800元)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後棟17樓)
工作內容 1.檔案管理相關業務45%。 2.檔案掃描、回溯、發文委外等採購案25%。 3.研考(研究發展業務)10%。 4.辦理勞資會議及約用人員相關業務10%。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以標楷體繕打)、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於114年4月14日以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後棟17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甄試】。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及郵資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 本案職缺為助理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預計至114年6月30日止(如當事人未獲續聘或提前復職,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5.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網址: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446210&ccms_cs=1&sms=7887)下載下列相關附件,並同步回傳至涂小姐[email protected]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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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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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07 ~ 114/04/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5等280薪點,37,800元)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檔案管理相關業務45%。 2.檔案掃描、回溯、發文委外等採購案25%。 3.研考(研究發展業務)10%。 4.辦理勞資會議及約用人員相關業務10%。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以標楷體繕打)、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於114年4月14日以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後棟17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甄試】。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及郵資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 本案職缺為助理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預計至114年6月30日止(如當事人未獲續聘或提前復職,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5.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網址: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446210&ccms_cs=1&sms=7887)下載下列相關附件,並同步回傳至涂小姐[email protected]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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