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專員
| 公告日 | 114/04/0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07 ~ 114/04/1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
| 職稱 | 專員 |
| 職系 | 經建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數位服務組: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20樓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DIGITAL+數位創新補助平臺計畫相關業務。 (二)協辦加強投資AI新創實施方案。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 (二)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具資訊或產業合作推動經驗或採購證照者尤佳。 (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具輔導/補助產業之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114年4月17日(星期四)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如有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以下人員: 1、報名事宜: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272)。 2、工作內容: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040)。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4/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7 ~ 114/04/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職稱
專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DIGITAL+數位創新補助平臺計畫相關業務。 (二)協辦加強投資AI新創實施方案。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 (二)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具資訊或產業合作推動經驗或採購證照者尤佳。 (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具輔導/補助產業之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4月17日(星期四)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如有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以下人員: 1、報名事宜: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272)。 2、工作內容: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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