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幫工程司
公告日 | 113/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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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8 ~ 113/11/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第七工務段(高雄市大樹區復興街81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土木工程科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3.具土木工程相關工作經驗,並須熟知公路法、政府採購法。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請同意授權本分局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上傳文件應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現職為交通資位制人員請另附服務證明書(含工作內容、比例、服務成績優良)、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瞄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賴小姐:(05)3628111分機256。 3.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初審資格符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本項甄選得視需要酌增候補人員1-2名;候用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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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8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職稱
幫工程司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土木工程科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3.具土木工程相關工作經驗,並須熟知公路法、政府採購法。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請同意授權本分局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上傳文件應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現職為交通資位制人員請另附服務證明書(含工作內容、比例、服務成績優良)、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瞄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賴小姐:(05)3628111分機256。 3.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初審資格符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本項甄選得視需要酌增候補人員1-2名;候用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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