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佐理員
| 公告日 | 114/04/0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08 ~ 114/05/0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 職稱 | 佐理員 |
| 職系 | 司法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
| 工作內容 | 辦理調查保護室相關業務。 |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2職等以上,並具有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符合委任書記官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調任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情形者。 |
| 聯絡方式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4年第2次公開甄選佐理員(延長報名)、簡章備索請逕至司法院或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sld.judicial.gov.tw/ 聯絡電話:(02)2831-2321分機1151人事室王小姐。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4/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8 ~ 114/05/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職稱
佐理員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調查保護室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2職等以上,並具有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符合委任書記官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調任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情形者。
聯絡方式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4年第2次公開甄選佐理員(延長報名)、簡章備索請逕至司法院或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sld.judicial.gov.tw/ 聯絡電話:(02)2831-2321分機1151人事室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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