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體育大學
技士
公告日 | 114/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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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8 ~ 114/04/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體育大學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建築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體育大學 (333325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新建或修繕土木建築工程案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及工程之採購發包、工程督導等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任情者。 (四)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工作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職務輪調者。 (六) 具備團隊合作精神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 網路報名:意者請於114年4月18日(星期五)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校調閱。 (二)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一併上傳【請務必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審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 5.英文檢定證明文件等其他證明文件。 (三)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 本案聯絡人張佩婷小姐,電話03-3283201分機1635。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技佐
114/03/28~1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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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8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體育大學
職稱
技士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新建或修繕土木建築工程案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及工程之採購發包、工程督導等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任情者。 (四)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工作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職務輪調者。 (六) 具備團隊合作精神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一) 網路報名:意者請於114年4月18日(星期五)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校調閱。 (二)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一併上傳【請務必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審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 5.英文檢定證明文件等其他證明文件。 (三)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 本案聯絡人張佩婷小姐,電話03-3283201分機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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