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專案助理
公告日 | 114/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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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8 ~ 114/04/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專案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檢驗科(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111 號4 至7 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113年精進地方關鍵食安管理計畫時效管考、委外檢驗、及資料整理。 2.執行食品化學或食品微生物檢測樣品處理、整理、保存及銷毀等相關業務。3.協助整理食品化學或食品微生物檢驗試藥及資料等相關業務。 4.執行收樣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2. 國內外大學之食品學系、食品營養學系、生命科學及化學等相關科系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業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4. 可配合業務積極任事勇於負責者。 5. 具備食品或藥品檢驗經驗及檢驗品管經驗尤佳。 6. 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具溝通協調能力、認同團隊合作且可配合業務加班及配合即時上班,優先錄用。 ※薪資:薪點296(薪資依薪點折合率計,新臺幣39,960元)。 (本職缺系本局辦理113年精進地方關鍵食安管理計畫之臨時人員,工作期程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如該計畫變更依該計畫變更內容辦理) |
聯絡方式 | ※聯絡人/聯絡電話:張嘉玲,電話(02)2828-0102分機593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4)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 3.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4.本職缺進用期間:本職缺錄取人員工作期程預定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備註: 1.甄試方式:口試測驗(100%)。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計畫同職稱同薪資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本科如有同計畫名稱、同薪點、同為臨時人員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留用。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5.本職缺相關公告資訊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專案助理
114/03/20~114/03/27
|
公告日期
114/04/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8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專案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113年精進地方關鍵食安管理計畫時效管考、委外檢驗、及資料整理。 2.執行食品化學或食品微生物檢測樣品處理、整理、保存及銷毀等相關業務。3.協助整理食品化學或食品微生物檢驗試藥及資料等相關業務。 4.執行收樣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2. 國內外大學之食品學系、食品營養學系、生命科學及化學等相關科系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業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4. 可配合業務積極任事勇於負責者。 5. 具備食品或藥品檢驗經驗及檢驗品管經驗尤佳。 6. 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具溝通協調能力、認同團隊合作且可配合業務加班及配合即時上班,優先錄用。 ※薪資:薪點296(薪資依薪點折合率計,新臺幣39,960元)。 (本職缺系本局辦理113年精進地方關鍵食安管理計畫之臨時人員,工作期程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如該計畫變更依該計畫變更內容辦理)
聯絡方式
※聯絡人/聯絡電話:張嘉玲,電話(02)2828-0102分機593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4)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 3.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4.本職缺進用期間:本職缺錄取人員工作期程預定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備註: 1.甄試方式:口試測驗(100%)。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計畫同職稱同薪資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本科如有同計畫名稱、同薪點、同為臨時人員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留用。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5.本職缺相關公告資訊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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