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工友
公告日 | 114/04/09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09 ~ 114/05/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 |
工作內容 | 公文總收分文、檔案整理掃瞄、電腦打字美工作業、彙整及代訂分署午餐、總機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等。 |
資格條件 | (一)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具備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三)高中(職)以上畢業。 (四)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 (一)請於114年5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文件逕送或掛號方式郵寄至「337041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工友甄選」(逾期不予受理)。請以 A4紙格式依序裝訂)。 (二)應檢附資料:請以 A4大小格式製作,依序裝訂: 1、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5、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三)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28,360~35,430元整(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工友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核給辦理) (四)聯絡人:本分署秘書室吳小姐, 聯絡電話:03-3982663#502。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甄選錄取人員須檢附機關移撥同意書,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本分署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4/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9 ~ 114/05/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職稱
工友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公文總收分文、檔案整理掃瞄、電腦打字美工作業、彙整及代訂分署午餐、總機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等。
資格條件
(一)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具備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三)高中(職)以上畢業。 (四)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請於114年5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文件逕送或掛號方式郵寄至「337041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工友甄選」(逾期不予受理)。請以 A4紙格式依序裝訂)。 (二)應檢附資料:請以 A4大小格式製作,依序裝訂: 1、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5、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三)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28,360~35,430元整(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工友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核給辦理) (四)聯絡人:本分署秘書室吳小姐, 聯絡電話:03-3982663#502。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甄選錄取人員須檢附機關移撥同意書,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本分署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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