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技術短工
公告日 | 114/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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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8 ~ 114/04/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
職稱 | 技術短工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
工作內容 | 辦理農戶申報、勘查及相關資料整理、電腦建檔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office軟體操作。 3.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 4.須能適應戶外工作強度,辦理農田勘查業務,具備相關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應徵者請檢齊下列資料:【1.桃園市平鎮區公所職缺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所官網http://www.pingzhen.tycg.gov.tw/相關資料/徵才資訊/ 或 便民資訊/下載專區/民眾常用檔案下載/人事業務表單分類查詢下載,詳填相關資料及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影本。3.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4.公務機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電腦相關證照(無則免附)。5.各類語言能力檢定合格證書(無則免附,僅附成績單者不予計分)。】 二、(1)限以e-mail方式報名:將以上相關資料依序掃描成一個PDF檔,於114年4月15日17時前,以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桃園市平鎮區公所農經課技術短工職缺」,並須來電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如承辦人未收到且無來電確認者,視同未送件。(聯絡電話:03-4572105分機2505,張小姐)。(2)僅於事求人系統點選應徵而未檢附本公所報名表格式、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1)應徵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本職缺業務需求者通知面試。(2)資料不齊者或初審資格不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者,不另行通知。(3)檢附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 四、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合者亦得從缺並重新徵才。錄取名單將公布於本公所網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職缺為中央補助計畫僱用之人員,每年依計畫政策滾動檢討,非屬長期固定僱用性質,114年度進用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工資採取按日計酬按月支領,換算月薪:專科畢業34,100元,大學畢業35,112元,碩士畢業36,784元。(含勞健保及勞退等社會保險相關費用)。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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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8 ~ 114/04/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職稱
技術短工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辦理農戶申報、勘查及相關資料整理、電腦建檔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office軟體操作。 3.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 4.須能適應戶外工作強度,辦理農田勘查業務,具備相關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應徵者請檢齊下列資料:【1.桃園市平鎮區公所職缺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所官網http://www.pingzhen.tycg.gov.tw/相關資料/徵才資訊/ 或 便民資訊/下載專區/民眾常用檔案下載/人事業務表單分類查詢下載,詳填相關資料及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影本。3.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4.公務機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電腦相關證照(無則免附)。5.各類語言能力檢定合格證書(無則免附,僅附成績單者不予計分)。】 二、(1)限以e-mail方式報名:將以上相關資料依序掃描成一個PDF檔,於114年4月15日17時前,以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桃園市平鎮區公所農經課技術短工職缺」,並須來電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如承辦人未收到且無來電確認者,視同未送件。(聯絡電話:03-4572105分機2505,張小姐)。(2)僅於事求人系統點選應徵而未檢附本公所報名表格式、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1)應徵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本職缺業務需求者通知面試。(2)資料不齊者或初審資格不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者,不另行通知。(3)檢附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 四、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合者亦得從缺並重新徵才。錄取名單將公布於本公所網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職缺為中央補助計畫僱用之人員,每年依計畫政策滾動檢討,非屬長期固定僱用性質,114年度進用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工資採取按日計酬按月支領,換算月薪:專科畢業34,100元,大學畢業35,112元,碩士畢業36,784元。(含勞健保及勞退等社會保險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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