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助理員

公告日 114/04/09
刊登起迄日 114/04/08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六龜區新威里新威171號。
工作內容 1.辦理本處遊憩科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且銓敘審定薦任第4職等以上之現職人員。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熟諳電腦軟體操作能力,具高度服務熱忱,對內及對外溝通協調能力、創新思考及注重團隊合作精神。 3.具採購經驗及證照、小型汽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4⽉18⽇前進入⾏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含「我的簡歷」、「我的履歷」與「簡要⾃述」)及確認,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2.請於報名截⽌⽇前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檔案後上傳:(1)最⾼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銓審函及派令、(4)其他相關文件:如各類證照(無則免附)、外語檢定證明(無則免附)、⾝⼼障礙⼿冊(無則免附)等完整資料電⼦檔上傳⾄本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3.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錄取或擇優通知面試,報名人員未獲錄取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通知。 4.本職缺得視徵才情形擇優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5個月。 5.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處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本處得予從缺,再行辦理徵才。 6.聯絡電話:人事室 張小姐 (07)6871234轉26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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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8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本處遊憩科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且銓敘審定薦任第4職等以上之現職人員。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熟諳電腦軟體操作能力,具高度服務熱忱,對內及對外溝通協調能力、創新思考及注重團隊合作精神。 3.具採購經驗及證照、小型汽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4⽉18⽇前進入⾏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含「我的簡歷」、「我的履歷」與「簡要⾃述」)及確認,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2.請於報名截⽌⽇前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檔案後上傳:(1)最⾼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銓審函及派令、(4)其他相關文件:如各類證照(無則免附)、外語檢定證明(無則免附)、⾝⼼障礙⼿冊(無則免附)等完整資料電⼦檔上傳⾄本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3.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錄取或擇優通知面試,報名人員未獲錄取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通知。 4.本職缺得視徵才情形擇優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5個月。 5.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處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本處得予從缺,再行辦理徵才。 6.聯絡電話:人事室 張小姐 (07)6871234轉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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