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秘書
| 公告日 | 114/04/0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08 ~ 114/04/1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
| 職稱 | 秘書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100024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 |
| 工作內容 | 1、區長行程安排、區長會報。 2、議員質詢列管、議會工作報告。 3、市政會議、施政報告資料彙整及施政計畫製作。 4、新聞發布。 5、區級單位主管考績彙整。 6、大陸事務及安全社區行政作業。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 公務人員考試綜合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且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者。 2、大學以上學歷。 3、工作認真負責、耐勞並能配合平日或假日加班。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 聯絡方式 | ⼀、報名期限⾃即⽇起⾄114年4⽉15⽇⽌: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事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本所若有基於任⽤資格審查之需要,另通知應徵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以A4規格pdf檔最⾼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最近1次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次及曾任綜合行政相關職系》、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非現職⼈員應徵⽅式:除採線上應徵外,請檢附公務⼈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述及照片)及前開相關證明文件,以電⼦郵件([email protected])投遞,註明「應徵秘書」,逾期不予受理。 ⼆、應徵履歷資料及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視本所需求擇優⾯試(⾯試時請帶⾝分證查驗),未通知⾯試者恕不退還資料,本職缺甄選錄取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額錄取,或增列候補⾄多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錄取名單將公告本所網站1週。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4/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8 ~ 114/04/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職稱
秘書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區長行程安排、區長會報。 2、議員質詢列管、議會工作報告。 3、市政會議、施政報告資料彙整及施政計畫製作。 4、新聞發布。 5、區級單位主管考績彙整。 6、大陸事務及安全社區行政作業。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考試綜合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且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者。 2、大學以上學歷。 3、工作認真負責、耐勞並能配合平日或假日加班。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報名期限⾃即⽇起⾄114年4⽉15⽇⽌: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事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本所若有基於任⽤資格審查之需要,另通知應徵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以A4規格pdf檔最⾼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最近1次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次及曾任綜合行政相關職系》、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非現職⼈員應徵⽅式:除採線上應徵外,請檢附公務⼈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述及照片)及前開相關證明文件,以電⼦郵件([email protected])投遞,註明「應徵秘書」,逾期不予受理。 ⼆、應徵履歷資料及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視本所需求擇優⾯試(⾯試時請帶⾝分證查驗),未通知⾯試者恕不退還資料,本職缺甄選錄取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額錄取,或增列候補⾄多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錄取名單將公告本所網站1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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