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科員

公告日 114/04/09
刊登起迄日 114/04/09 ~ 114/04/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
工作內容 (一)本局法制業務。 (二)有線電視管理及相關法規作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調任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且具調任資格之人員。 (三)最近3年年終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POWERPOINT)。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如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4年4月17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資料以下資料(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現職派令; 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6.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 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則不予通知。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人及電話:黃小姐(02)29603456分機6282,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科員
114/03/05~1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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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9 ~ 114/04/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本局法制業務。 (二)有線電視管理及相關法規作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調任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且具調任資格之人員。 (三)最近3年年終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POWERPOINT)。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如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4年4月17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資料以下資料(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現職派令; 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6.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 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則不予通知。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人及電話:黃小姐(02)29603456分機6282,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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