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科員
公告日 | 114/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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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9 ~ 114/04/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8樓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人員薪資發放作業、勞健保投保事宜、機關支票及收據開立與管理、保管品管理、出納查核作業、零用金管理、各項給付作業、所得登錄與報稅等出納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有辦理出納相關事務經驗或具採購資格證照者尤佳。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需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114年4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上傳照片,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署調閱,並上傳下列相關文件(文件請依序整理掃描成一個檔案再上傳)。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四)現職派令影本。 (五)最近一次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二、非現職人員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具上開說明一之(一)至(五)項證件影本書面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詳實填寫完整),以A4格式列印並依序裝訂後,郵寄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8樓);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姓名、應徵單位(秘書室)、職稱、白天聯絡電話;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林小姐(人事),聯絡電話:02-8979-1196分機604;張先生(業務),聯絡電話:02-8979-1196分機30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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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9 ~ 114/04/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人員薪資發放作業、勞健保投保事宜、機關支票及收據開立與管理、保管品管理、出納查核作業、零用金管理、各項給付作業、所得登錄與報稅等出納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有辦理出納相關事務經驗或具採購資格證照者尤佳。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需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4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上傳照片,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署調閱,並上傳下列相關文件(文件請依序整理掃描成一個檔案再上傳)。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四)現職派令影本。 (五)最近一次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二、非現職人員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具上開說明一之(一)至(五)項證件影本書面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詳實填寫完整),以A4格式列印並依序裝訂後,郵寄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8樓);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姓名、應徵單位(秘書室)、職稱、白天聯絡電話;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林小姐(人事),聯絡電話:02-8979-1196分機604;張先生(業務),聯絡電話:02-8979-1196分機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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