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
總務室主任

公告日 114/04/09
刊登起迄日 114/04/09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
職稱 總務室主任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工作內容 綜理本院總務室業務。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且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規定者。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五)熟悉政府採購相關法令及作業,具採購法證照及擔任主管職務一年以上者尤佳。 (六)具領導與溝通協調能力並認同本院宗旨及經營理念者。
聯絡方式 (一)請於報名日期截止前(114年4月18日),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以線上同意開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 (二) 本院得視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5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 (三)受理單位: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人事室(地址: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四)聯絡人電話:本院人事室049-2550800-1102洪小姐。 ※備註: 一、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新進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報告。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5月出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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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9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

職稱

總務室主任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綜理本院總務室業務。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且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規定者。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五)熟悉政府採購相關法令及作業,具採購法證照及擔任主管職務一年以上者尤佳。 (六)具領導與溝通協調能力並認同本院宗旨及經營理念者。

聯絡方式

(一)請於報名日期截止前(114年4月18日),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以線上同意開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 (二) 本院得視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5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 (三)受理單位: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人事室(地址: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四)聯絡人電話:本院人事室049-2550800-1102洪小姐。 ※備註: 一、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新進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報告。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5月出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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