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3/11/19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18 ~ 113/11/2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嘉義市 |
| 工作地點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4至5樓)。 |
| 工作內容 | (一)工作項目: 1.綜合所得稅服務區申報收件審查、核定、開徵、發單、取證、清欠、補退稅案件之審查及短漏報違章案件之查核。 2.房地合一審查案件之查核、課稅資料蒐集、整理、以電腦登錄及管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身心障礙特考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7月下旬)。 (三)月支報酬:新臺幤33,750元(約僱4等,薪點250)。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曾任稅務機關具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 |
| 聯絡方式 | (一)應徵者請檢具: 1.113年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職代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本公告附件填寫)。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具稅務工作經驗者,請加附經歷證明文件,於113年11月25日前逕寄或逕送本分局人事室王小姐收(地址: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5樓人事室;聯絡電話:05-2282233分機610),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職代約僱人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初審合格者,視學、經歷或專長等,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徵才得視甄選結果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1/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8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項目: 1.綜合所得稅服務區申報收件審查、核定、開徵、發單、取證、清欠、補退稅案件之審查及短漏報違章案件之查核。 2.房地合一審查案件之查核、課稅資料蒐集、整理、以電腦登錄及管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身心障礙特考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7月下旬)。 (三)月支報酬:新臺幤33,750元(約僱4等,薪點25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曾任稅務機關具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
聯絡方式
(一)應徵者請檢具: 1.113年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職代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本公告附件填寫)。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具稅務工作經驗者,請加附經歷證明文件,於113年11月25日前逕寄或逕送本分局人事室王小姐收(地址: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5樓人事室;聯絡電話:05-2282233分機610),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職代約僱人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初審合格者,視學、經歷或專長等,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徵才得視甄選結果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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