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專門委員

公告日 114/04/09
刊登起迄日 114/04/09 ~ 114/04/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內政部綜合規劃司(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9樓)
工作內容 1.文稿之複核事項。 2.上級長官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國、內外研究所以上畢業。 3.具有薦任第9職等主管職務滿2年以上,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及簡任任用資格,且最近5年年終考績均列甲等。 4.具都市計畫、土地開發、社會住宅、國土計畫或地政等相關工作經驗及外語能力(英語、日語等)檢定合格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聯絡方式 1.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報名資料將先行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5個月。 3.請至內政部網站/本部徵才/內政部綜合規劃司專門委員職缺外補公告,下載公開甄選基本資料表(空表),填妥後請E-mail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23565373(內政部人事處任免考用科簡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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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9 ~ 114/04/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文稿之複核事項。 2.上級長官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國、內外研究所以上畢業。 3.具有薦任第9職等主管職務滿2年以上,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及簡任任用資格,且最近5年年終考績均列甲等。 4.具都市計畫、土地開發、社會住宅、國土計畫或地政等相關工作經驗及外語能力(英語、日語等)檢定合格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聯絡方式

1.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報名資料將先行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5個月。 3.請至內政部網站/本部徵才/內政部綜合規劃司專門委員職缺外補公告,下載公開甄選基本資料表(空表),填妥後請E-mail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23565373(內政部人事處任免考用科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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