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蘭嶼鄉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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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9 ~ 114/04/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東縣蘭嶼鄉公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東縣 |
工作地點 | 臺東縣蘭嶼鄉紅頭村2鄰紅頭31號 |
工作內容 | 農業技術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需檢附證明文件) 2. 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考量。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 品性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5.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操作,有行政機關相關經驗者尤佳。 6. 具汽機車駕照。 |
聯絡方式 | 1. 請註明應徵職務。 2. 可採親自、委託、郵寄郵件、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方式報名。 3.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報名應徵文件請於114年4月11日下班前送達(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以不合資格論。 4. 任用與否文件均不退件,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統一通知至本所辦理面試,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書面資料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應徵人員圴不適當者,本所得予從缺。 5. 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3個月)。 6. 聯絡電話:089-731661轉106人事室林小姐。 書面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逕予銷燬,如需退還請檢附回郵信封。 7. 本職務係短期約僱,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暨普通考試人員報到前1日止,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於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無條件解僱,如無人分發或放棄分發,則至該考試及格人員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為止,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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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9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蘭嶼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農業技術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需檢附證明文件) 2. 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考量。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 品性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5.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操作,有行政機關相關經驗者尤佳。 6. 具汽機車駕照。
聯絡方式
1. 請註明應徵職務。 2. 可採親自、委託、郵寄郵件、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方式報名。 3.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報名應徵文件請於114年4月11日下班前送達(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以不合資格論。 4. 任用與否文件均不退件,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統一通知至本所辦理面試,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書面資料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應徵人員圴不適當者,本所得予從缺。 5. 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3個月)。 6. 聯絡電話:089-731661轉106人事室林小姐。 書面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逕予銷燬,如需退還請檢附回郵信封。 7. 本職務係短期約僱,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暨普通考試人員報到前1日止,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於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無條件解僱,如無人分發或放棄分發,則至該考試及格人員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為止,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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