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
組員
公告日 | 114/04/10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0 ~ 114/04/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榮民總醫院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None |
工作內容 | 1.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訓練(含特種、升官等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 3.銓審:現職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未受轉調限制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電子檔及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意者請於114年4月16日截止日前將「職缺報名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寄送承辦人蕭小姐(07-3422121#71106 ;[email protected]) 彙辦。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面試40%,筆試60%。 (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4.本職缺為預估職缺,預計114年5月16日以後出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通知錄取者,得不予核派,另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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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0 ~ 114/04/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
職稱
組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訓練(含特種、升官等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 3.銓審:現職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未受轉調限制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電子檔及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意者請於114年4月16日截止日前將「職缺報名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寄送承辦人蕭小姐(07-3422121#71106 ;[email protected]) 彙辦。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面試40%,筆試60%。 (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4.本職缺為預估職缺,預計114年5月16日以後出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通知錄取者,得不予核派,另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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