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呼吸治療師
| 公告日 | 114/04/1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09 ~ 114/04/1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
| 職稱 | 呼吸治療師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師(三)級 |
| 縣市 | 花蓮縣 |
| 工作地點 | 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
| 工作內容 | 1.呼吸治療師業務。 2.單位內醫療行政及品管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須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國內、外大學醫學相關系所(含)以上畢業。 2.具有呼吸治療師證書。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二、第一點各款如資格條件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遴用; 1.本會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 2.具退除役官兵資格者。 附註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附註2:依輔導會103年9月3日輔人字第1030063156號書函規定,如獲錄取遴用,應以在本院服務2年以上為原則。 |
| 聯絡方式 | 1.應檢附資料:外補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一張)、無雙重國籍及迴避任用具結書、呼吸治療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醫學相關系所畢業證書、退伍令、等相關文件影印本,報名資料一律以A4格式。於收件截止日114年4月18日為前,請將上述資料mail至[email protected],或通訊報名於截止日前寄達本院人事室收。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含筆試70%及口試30%),總成绩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一經查證屬實,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聯絡方式: 電話號碼:03-8883141#1101 地 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聯絡人:內科部 溫先生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4/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9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職稱
呼吸治療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呼吸治療師業務。 2.單位內醫療行政及品管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國內、外大學醫學相關系所(含)以上畢業。 2.具有呼吸治療師證書。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二、第一點各款如資格條件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遴用; 1.本會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 2.具退除役官兵資格者。 附註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附註2:依輔導會103年9月3日輔人字第1030063156號書函規定,如獲錄取遴用,應以在本院服務2年以上為原則。
聯絡方式
1.應檢附資料:外補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一張)、無雙重國籍及迴避任用具結書、呼吸治療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醫學相關系所畢業證書、退伍令、等相關文件影印本,報名資料一律以A4格式。於收件截止日114年4月18日為前,請將上述資料mail至[email protected],或通訊報名於截止日前寄達本院人事室收。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含筆試70%及口試30%),總成绩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一經查證屬實,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聯絡方式: 電話號碼:03-8883141#1101 地 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聯絡人:內科部 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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