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4/10
刊登起迄日 114/04/09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無資位至無資位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政府(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工作內容 1.協辦地權相關行政業務。 2.協辦地政相關業務。 3.協辦住宅補貼等相關行政業務。
資格條件 大學以上畢業具有地政相關經驗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每月薪資新臺幣37,800元。 2.意者請以A4格式依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末頁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於限期內(以郵戳為憑)逕寄或親送至宜蘭縣政府地政處地權科收(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並請註明應徵「地政處約用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甄試日期、地點及甄試事項,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或較低、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3.甄試方式:本職缺甄試以筆試及面試依序進行。筆試缺考者,不得參加面試。筆試科目為 「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住宅法及相關子法」,題型為選擇題,採開書考方式辦理,由徵才機關當場提供相關法令書面資料。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本職缺依甄試總成績高低決定錄取排名順序,如甄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面試、(2)筆試之成績高低決定排名順序,倘皆相同,無法決定順序時,另通知應徵者到場抽籤決定,未到場者,由徵才機關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4.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1153,聯絡人:謝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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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9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無資位至無資位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1.協辦地權相關行政業務。 2.協辦地政相關業務。 3.協辦住宅補貼等相關行政業務。

資格條件

大學以上畢業具有地政相關經驗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每月薪資新臺幣37,800元。 2.意者請以A4格式依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末頁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於限期內(以郵戳為憑)逕寄或親送至宜蘭縣政府地政處地權科收(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並請註明應徵「地政處約用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甄試日期、地點及甄試事項,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或較低、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3.甄試方式:本職缺甄試以筆試及面試依序進行。筆試缺考者,不得參加面試。筆試科目為 「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住宅法及相關子法」,題型為選擇題,採開書考方式辦理,由徵才機關當場提供相關法令書面資料。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本職缺依甄試總成績高低決定錄取排名順序,如甄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面試、(2)筆試之成績高低決定排名順序,倘皆相同,無法決定順序時,另通知應徵者到場抽籤決定,未到場者,由徵才機關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4.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1153,聯絡人: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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