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技佐

公告日 113/11/19
刊登起迄日 113/11/18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職稱 技佐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7號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工作內容 動物防疫業務。
資格條件 1.具有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含第五職等)合格實授,具有獸醫師證書之現職公務人員。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若有上開情形,雖經綠取本室得撤銷錄取資格)。3.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服務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維護、註明日間、夜間聯絡及行動電話)內容無誤,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等影本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2.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視需要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以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3.聯絡方式: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7號,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兼人事彭小姐,聯絡電話:05-5523288。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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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8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職稱

技佐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動物防疫業務。

資格條件

1.具有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含第五職等)合格實授,具有獸醫師證書之現職公務人員。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若有上開情形,雖經綠取本室得撤銷錄取資格)。3.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服務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維護、註明日間、夜間聯絡及行動電話)內容無誤,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等影本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2.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視需要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以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3.聯絡方式: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7號,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兼人事彭小姐,聯絡電話:05-552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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