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臨時人員(秘書室)-預估114.5.1出缺

公告日 114/04/10
刊登起迄日 114/04/09 ~ 114/04/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秘書室)-預估114.5.1出缺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秘書室)。
工作內容 1.辦理親民櫃檯業務。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年滿18歲高中職以上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均為A4格式),於公告期間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3樓秘書室謝課員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原件請附回郵信封)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2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3薪資:新臺幣2萬9,090元【含勞(健)保自付費用】。 4.本聯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案聯絡電話:02-29282828-333謝課員;業務問題請洽詢:02-29282828分機331廖秘書。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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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9 ~ 114/04/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秘書室)-預估114.5.1出缺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親民櫃檯業務。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年滿18歲高中職以上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均為A4格式),於公告期間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3樓秘書室謝課員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原件請附回郵信封)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2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3薪資:新臺幣2萬9,090元【含勞(健)保自付費用】。 4.本聯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案聯絡電話:02-29282828-333謝課員;業務問題請洽詢:02-29282828分機331廖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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