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4/10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09 ~ 114/04/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區監理所(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 |
工作內容 | 1.監理運輸管理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應考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學經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加附中文譯本,結業證書不採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 (三)不得有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或兼職情事。 (四)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五)不得有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 ## 等次、 月支薪資、 僱用期限:1.五等37,800元 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僱用期限屆滿(114年10月16日)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
聯絡方式 | 連絡人 電話:(07)7711101分機 866江⼩姐 電⼦郵件:[email protected] **注意:甄試簡章及相關報名表件請上本所網站 (https://komv.thb.gov.tw/)最新消息下載 提醒您: 本次甄試一律採電子報名(彩色掃描E-mail傳檔); 未E-mail掃描傳檔報名履歷表及報名簡表、國籍具結書等資料者恕不受理報名。 **備註:依總成績名次順序錄取,並擇優錄取至多2名儲備人員,遇有新增職缺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並視職缺指派至本所所本部工作;候用期限自榜示日起3個月內,期滿後自動失效。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4/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9 ~ 114/04/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監理運輸管理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應考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學經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加附中文譯本,結業證書不採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 (三)不得有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或兼職情事。 (四)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五)不得有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 ## 等次、 月支薪資、 僱用期限:1.五等37,800元 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僱用期限屆滿(114年10月16日)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聯絡方式
連絡人 電話:(07)7711101分機 866江⼩姐 電⼦郵件:[email protected] **注意:甄試簡章及相關報名表件請上本所網站 (https://komv.thb.gov.tw/)最新消息下載 提醒您: 本次甄試一律採電子報名(彩色掃描E-mail傳檔); 未E-mail掃描傳檔報名履歷表及報名簡表、國籍具結書等資料者恕不受理報名。 **備註:依總成績名次順序錄取,並擇優錄取至多2名儲備人員,遇有新增職缺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並視職缺指派至本所所本部工作;候用期限自榜示日起3個月內,期滿後自動失效。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