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學務創新人員
公告日 | 114/04/10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0 ~ 114/04/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職稱 | 學務創新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
工作內容 |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2.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3.協助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 4.本市學務創新人力計畫及管理。 5.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大專以上畢業者。 2.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3.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4年4月17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校安室學務創新人員」。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本案屬預估缺,需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在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4.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6.本案職缺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創新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給薪,新臺幣35,120元起薪(均含自提勞健保),並視每年年終考核予以續僱。 7.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鄭小姐。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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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0 ~ 114/04/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學務創新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2.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3.協助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 4.本市學務創新人力計畫及管理。 5.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大專以上畢業者。 2.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3.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4年4月17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校安室學務創新人員」。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本案屬預估缺,需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在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4.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6.本案職缺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創新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給薪,新臺幣35,120元起薪(均含自提勞健保),並視每年年終考核予以續僱。 7.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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