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福興鄉公所
村幹事

公告日 114/04/10
刊登起迄日 114/04/10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7段495號)
工作內容 辦理一般民政村幹事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2.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轉調情形者。
聯絡方式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2.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登打簡要自述。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請將個人大頭照掃描為PDF檔案上傳,未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如無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其他: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限制轉調期間)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4.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聯絡人陳先生04-7772066#290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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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事
114/03/25~1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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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0 ~ 114/04/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辦理一般民政村幹事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2.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轉調情形者。

聯絡方式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2.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登打簡要自述。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請將個人大頭照掃描為PDF檔案上傳,未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如無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其他: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限制轉調期間)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4.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聯絡人陳先生04-7772066#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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