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專員

公告日 114/04/10
刊登起迄日 114/04/10 ~ 114/04/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職稱 專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福州街15號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業環境組特定事業科)
工作內容 1.電子遊戲場業法規之制(訂)定、修正、解釋之擬議及督導推動。 2.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相關業務。 3.督導與協調地方政府管理特定行業、百貨賣場附設及專營兒童遊戲場。 4.其他有關商業環境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職銓審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請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除外語能力證明外,其餘資料均為必要檢陳之文件,未檢附證明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本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署官網/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專區查閱。 3.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4.本案承辦人:本署人事室張先生(02)2343-3300#76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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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18~1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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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0 ~ 114/04/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職稱

專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電子遊戲場業法規之制(訂)定、修正、解釋之擬議及督導推動。 2.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相關業務。 3.督導與協調地方政府管理特定行業、百貨賣場附設及專營兒童遊戲場。 4.其他有關商業環境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職銓審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請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除外語能力證明外,其餘資料均為必要檢陳之文件,未檢附證明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本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署官網/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專區查閱。 3.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4.本案承辦人:本署人事室張先生(02)2343-3300#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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